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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思维”探讨工商出路

2001-04-1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商贸系统“商业创新,加速发展”演讲会上,一向在国内特立独行,有“中国智业”领衔主角之称的恩波智业总经理王力向在座的数百位商贸系统的中高层领导提出了一番“工商联合”的高见:面对加入WTO后的工商业激烈竞争态势,作为领导应该大力倡导、促进工商业的联合。换言之,中国不仅需要强大的工业资本,而且需要强大的商业资本,强大的工商业对双方都有利,而这种互利互益的前提是以工商业之间的合作与联合为前提的。

王力的说法,让记者想起了前不久采访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鲁敏时的一段话。他说:“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商业资本应该是很强大的。商业资本强大之后,对消费者、对厂家都有好处,我们国家的特点是商业资本太弱。中国需要这样的商家:大批量地从厂家买断,然后由商家分布开,从而以高效率来运作市场。大商家要量比较大,对我来说风险非常小,他先把钱给我,我没有商业费用,也没有风险,我只要算算我赚钱不赚钱。所以很希望出现强大的商业资本,这样我们就可以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产品。”

应该说,王力的观点可以视为对何鲁敏所言的进一步阐释和发挥。这种不谋而合的感悟表明,面对严峻的竞争形势,企业家和关注工商业未来发展的人士都意识到工商业联合的必要性,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不久前,由王力策划、亚都与残联共同举办的亚都招聘聋哑人担当空气净化器“解说员”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然而事情并没有设想中的那样顺利。亚都公司原本计划招聘数十名聋哑人作为产品“解说员”,进驻京城各大商场,而最终落实的只有3家,即翠微、赛特和北京百货大楼。究其原因,商场可能担心聋哑人会给商场的管理带来问题,担心聋哑人无法用语言表达而引起消费者的误会,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投诉,但此事从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工商之间的不理解,工商联合中出现的种种矛盾。

目前“工商联合”的问题在于:长久以来的观念认为,工商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种“零和”关系,即工商任何一方的获益总是以另一方的受损为前提的,工厂获得的利润如果增多,则商家获得的利润相对就要减少,反之亦然;同时,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中长期存在的工商分家的现状,也对人们的观念产生了误导。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关于工商之间“零和”关系的判断是偏颇的,它是以工商之间利益分配总额不变为前提的。而如果工商业的联合能使双方可供分配的利益总额增加,则双方都可从这种合作中获利。比如,100元的利润在工商之间按4、6分成,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显然任何一方分配比例的增加都必然导致另一方的受损;然而当总额增加时,在分配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工商双方的获利都得以增加。因此工商之间存在联合的可能性。同时,工商之间的联合也存在可行性。工商业获益的前提都是产品生产出来在市场上卖出去,因此他们之间有合作的基础。不仅如此,工商业之间的联合并不是简单的1+1=2,而是1+1>2的倍增效益。工商业之间通过资本联合,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增强竞争力;通过营销联合,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增进效率,加速资本周转。因此,对于工商双方而言,这种联合都将从根本上使双方获得更大的利益。

何鲁敏认为,面对中国即将入世的大背景,并且在工商业的技术竞争力短期无法得到根本提高的状况下,工商业之间的联合也不失为明智之举。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木桶中所容纳的水是以木桶上的最短木板为准的,但是,即使不改变最短木板的长度,也能增加木桶的容水量,即以长木板为底,将木桶倾斜。工商业的联合也是如此,工商之间各取所长,优势互补,同样可以达到壮大双方自身竞争力的目的。

应该说,亚都、王力所言无疑是一剂良方,向国内工商业者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指明了工商联合的方向。没有工商业之间的联合,没有双方的通力合作,加入WTO后的中国工商业在失去了保护伞的情况下,前景堪忧;惟有联合,才有双方的生存,才有双方的发展,才会有光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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